查看原文
其他

​白俄罗斯就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入境措施

根据本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,10月15日白俄罗斯政府施行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员入境新规定,并发布“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国家清单”。涉及中国公民入境的有关情况调整如下:

一、自中国始发的中国公民(持有白俄罗斯长期居住权者除外)入境白俄罗斯时须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原件,俄文、白俄罗斯文或英文均可。核酸检测报告须包含被检测人姓名、身份和检测结果,以出具时间为准,有效期为入境前72小时

二、“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国家清单”未列入中国。来自非清单国家(地区),经入列清单国家(地区)过境来白俄罗斯的中国公民,若不能提供在过境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证明,则须在抵白俄罗斯后自我隔离10天

三、下列中国公民无需出示检测报告和自我隔离:
(一)使馆工作人员及家属;(二)官方代表团团长和成员;(三)国际公路运输和国际邮政运输驾驶员;(四)航空、内陆水路运输机组人员,国际铁路运输机组人员;(五)从入列清单国家(地区)出发,在白俄罗斯境内中转且可提供入境后24小时内离境证明的人员;(六)持有白俄罗斯长期居住权的中国公民赴入列清单国家(地区)公务出差返回的人员;(七)从事干细胞、器官移植的人员;(八)持有白俄罗斯长期居住权的中国公民从非清单国家(地区)经入列清单国家(地区)过境来白俄罗斯,且可提供在过境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证明的人员。

四、“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国家清单”查询链接
http://minzdrav.gov.by/upload/dadvfiles/letter/perech0910.pdf

如遇紧急情况,请拨打:
白俄罗斯医疗急救电话:103。
驻白俄罗斯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00375-29-6286868。
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:0086-10-12308,0086-10-59913991。
中国国际航空明斯克代表处电话:00375-17-2202666。

 

驻白俄罗斯使馆  

2020年10月15日 
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中国驻白俄罗斯大使馆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